〔記者陳鈞凱╱台北報導〕「毒澱粉」製成的粉圓、板條、黑輪等,流竄全台,大賺黑心錢,無良業者到頭來卻可能只被「輕罰」15萬元了事!原來,依照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,違法使用未經核准的化製澱粉,罰責只有3至15萬元,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今(14)天表示,考慮修法加重罰責,或比照塑化劑開罰最重6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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